网上贩卖购买“防身用品”是否涉嫌违法? “防身欧洲杯直播用品”游走在法律边缘

2024-07-16 18:31:53 作者:小编

  记者发现,一些所谓的“防身用品”,其危险性堪称“凶器”,可能被当做斗殴工具。网上有些店铺还私下售卖威力更大的电棍,甚至不过问购买者的身份和用途。

  两周前发生的一件事,现在还让小邓心有余悸。那天晚上,他在餐厅吃饭,身后一桌客人肆无忌惮地抽烟,让他有些难以忍受。

  “打扰各位,餐厅里不让抽烟,您几位把烟掐了行不行?”自己的好言相劝,没想到换来的是对方的拍桌而起。“关你什么事啊?小心我揍你。”一个浑身散发酒气、面相凶悍的食客作势要打人,被其他人拦下才作罢。这时小邓才注意到,对方的手上戴着一排“带钉的戒指”,这要是发生冲突,后果不堪设想。小邓只好默默退了回去,生怕再激怒对方。

  这种“带钉的戒指”,专业术语叫做“指虎”,是格斗人士常用的一种武器,往往由金属制成,有的带钉有的不带钉。无论是哪种,戴在手上之后都可以增加拳击的杀伤力。记者搜索发现,这样的凶器,居然在网上可以被当做“防身用品”随便买到。

  在某购物网站上搜索“防身用品”,随后在列表中就能看到一些网店在售卖指虎。此外,防身用品中还包括甩棍、棒球棍、“钨钢头战术笔”等等。用带尖头的笔来防身还好理解,但是甩棍、棒球棍这类东西,随身携带并不方便,若非事先做好打架的准备,很难想象在何种情况下才会用来防身。

  更离谱的是,许多店铺的标题中,甚至直接用上了“打架用品”这样的词汇。替换关键词继续搜索,竟然还能找到众多网店。其中一家卖指虎的网店,标题中连防身的字样都没有,直接写着“武器、打架用品”,而宣传图中则写着“握感好,击打效果好”。

  记者搜索发现,还有一些店铺私下会售卖威力更大的电棍,如果被不法之徒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在购物网站上直接输入电棍、电击枪等关键词,结果都会被屏蔽。但有一些店铺,虽然明面上卖的都是一些“人畜无害”的商品,但只要咨询客服,对方竟告知“加微信细聊”。

  “想要哪款产品?”加上微信之后,一家店铺的客服直接就发来了众多款电棍的视频演示,显然对售卖流程已经轻车熟路。记者看到,这些产品的外观看起来都像是手电,事实上,如果只点击其中一个开关,确实也可以发光当手电使用。但如果转换为另一个模式,手电的端口就会呲呲地放出电流。客服介绍,这几款电棍的电压不一样,有的能达到几十万伏。

  还有一家店铺,所卖的产品连照明功能都没有,就是单纯的电击枪。客服介绍,便宜的电棍可以把人电得麻木无力,没反抗能力,贵的电棍可以把人电麻电晕。

  这家客服给出的商品链接中,有的电击枪还会配有“电击弹”。客服介绍,电击弹可以远程发射,击中几米之内的目标。此外,电击枪还可以装配橡皮弹和催泪弹。

  在部分商品的注意事项上,还会特别标注:“电击时间一般不超过2到5秒,歹徒丧失攻击及反抗能力就不要再电击,以免发生意外。”但记者在微信咨询客服时,客服并没有对电棍使用时可能造成的危险做出任何说明。

  还有的商品会标注“此产品只针对相关部门出售,购买者请携带相关资质和介绍信件”“出售的所有商品严禁用于非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购买者自负”。

  但记者咨询时,商家并未过问记者的身份,也不关心购买电棍的用途,只是告知记者,想要购买,只需要提供收货人姓名和地址,微信付款即可。

  在搜索防身用品时,记者还看到了一种名叫爪子刀的刀具,虽然店铺在宣传时号称刀具是用来“防身、户外野营”的,但其花里胡哨的色彩和多种多样的款式,还是让人有些疑惑,这真的只是普通的防身用具吗?

  记者随后搜索得知,这种爪子刀其实是模仿了一款枪战游戏中的道具。因为该游戏中的刀具就有多种颜色,商家才仿制出了多种款式。记者还发现,网上竟然能找到这些刀具的“使用视频”,但并非是用来防身,而是“旋转把玩”。

  在一款名叫“爪花教学”的视频中,视频博主展示了刀具“正转、反转”等多种手法。刀具的握手部分有一个小孔,正好可以把手指放进去方便旋转。在视频当中,博主特意注明“所用刀具为塑料模型,非管制刀具,注意辨认”。

  还有的视频,看起来就有些令人不适了。在一则播放量有200多万的视频中,一位博主先是秀起了各种花式玩刀手法,可30秒之后,他却出现了失误,刀子划破了他的手臂,鲜血直流。有的网友看到此景直呼“吓我一跳”,还有的人开起了玩笑,称这把刀“滴血认主了”“拿自己给刀开光了”。

  “都流血了,怎么可能是塑料模型?明显是开了刃的。”有网友质疑,网上此类商品打着“玩具”的名号,实际售卖商品很可能违规。如果是未成年人图一时之快购买,很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如果扎到别人,后果不堪设想。”

  事实上,在部分购物网站上,也有商家在利用“开刃”等宣传语招揽顾客,甚至会将把玩刀具的视频作为售卖广告,显然已经超出了“玩具”的范畴。有网友建议,此类宣传方式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拿危险当噱头,应该直接封禁取缔。”

  在网上售卖这些“防身用品”,到底违不违法?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泽东表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像是指虎、甩棍这样的工具,我国没有明确规定买卖或者持有属于违法。但如果用来从事犯罪活动,‘防身用品’就属于犯罪工具,当然属于违法。”至于爪子刀,则需要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认定,如果被认定为管制刀具,其售卖必须获得批准和备案。

  相比之下,电棍和催泪弹的买卖问题更大。“依据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三条规定: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催泪弹一般属于警械,对于电棍分为民用和警用,电棍用作警械时属于警棍,是人民警察的专用装备。如用做民用在一般意义上也属于管制器具,其销售、生产和供应均由公安机关专门管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其他任何商家不得自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销售,不管是销售还是购买均涉嫌违法。”

  在人身安全遭遇危险时,是否可以使用上述武器进行自卫?孟泽东认为,一般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随身携带上述武器进行自卫,不影响其正当防卫的认定。但是,如果为了打架斗殴而事先准备上述武器,则就难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某人与他人发生口角时使用了上述武器攻击对方造成他人受伤,可能被行政处罚或者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属于行政法或刑法的规制范畴。使用上述武器并不属于法定的加重情节,这种情况下,上述武器仅是犯罪工具,不影响加重情节的认定。但如果行为人持械抢劫,就属于抢劫罪中的加重处罚情节。

  孟泽东建议,对于非法售卖管制器具的行为,要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从源头查处和取缔违法售卖行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工具实施暴力违法犯罪。同时,也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制定管制器具的警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据北京晚报报道

  防身器材是指作用于防身自卫的小型武器,不会对犯罪分子造成致命伤害,但可以使其短时间内丧失行动能力,从而避免其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常见产品有小型电棍、防狼用品、防身喷雾器、车用防暴消防灭火器、自卫手电(用强光使敌方睁不开眼睛)以及个人报警器。

  警方表示,防狼棒有两种,一种是带有电击功能的电击器,有主动攻击能力,但属于国家管制物品,普通市民不能随意购买;另一种是强光手电筒,拥有暴闪功能,依靠快速闪烁的强光使对方眼花,普通市民可用来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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