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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直播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共14项议案,其中1-11项为非累积投票议案,12-14项为累积投票议案,均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共14项议案,其中第6、9、12、13、1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3、本次股东大会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陇南科立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1.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因公司当日下午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周世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徽酒”“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金徽酒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及销售。金徽酒地处秦岭南麓森林河谷美酒区,毗邻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的陇南徽县,生态环境得天独厚,酿酒历史和白酒文化悠久。金徽酒作为西北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白酒生产企业,着力建设“生态金徽”“文化金徽”“智慧金徽”,依靠良好的生态环境、悠久的酿酒历史、深厚文化积淀与独特技术相结合的先进工艺等优势不断开拓市场,夯实西北地区基地市场,积极拓展华东市场、北方市场和互联网市场,逐步打造泛区域化白酒品牌。2023年,金徽酒围绕“科创引领、精益管理、提质增效”的基本思路做好各项工作,实现营业收入25.48亿元,同比增长26.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亿元,同比增长17.35%。
2024年是金徽酒“二次创业”征程中积蓄力量、转型突破的关键之年,公司将以转型促发展,以实干促增长。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智能酿造生产试验项目,对标行业标杆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和工艺执行,加强金徽工匠培养,持续以人的发展促进品质提升,精心打造“金徽品质”;二是深入推进以“C端置顶、品牌引领下的用户工程+市场深度掌控=以小生态带动大生态,最终实现会员运营,服务1亿消费者”为核心的营销转型,促进销售稳定增长;三是推行以正激励为主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发挥绩效正激励导向作用,做好人才盘点,完善各层级人才储备机制,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金徽酒自2016年上市以来始终坚持高比例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已经实施现金分红8次,累计现金分红9.20亿元。随着业绩稳健发展,公司近三年(2021-2023年)现金分红分别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5%、54.30%、60.00%,分红比例持续增长,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为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计划未来三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保证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最高价格不超过28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03,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96%,购买的最高价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8.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777,01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根据已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金徽酒不断探索基于产业互联网的创新运营模式,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2023年在数字化建设中聚焦营销渠道、践行BC联动的用户工程模式、助力电商供应链提效、探索会员运营发展路径、推进公司C端置顶战略落地。
2024年基于智能工厂规划驱动成品酒生产和仓储效能突破,继续夯实具有行业先进性的办公生态,升级信息安全主动防御及多层生态协防体系,洞悉时代发展趋势,提速数据治理进程,筹建数据治理组织及机制,持续沉淀数据基础资源,以数据驱动为引擎,催生企业发展新优势,通过数字化精益管理打造具有金徽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实践。
金徽酒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视与投资者良好、充分、有效的沟通,积极向投资者介绍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投资价值。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企业邮箱、企业官网、投资者关系微信公众号、线上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多渠道与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建立稳定良好的互动。同时,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更好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4年公司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继续通过上述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不断优化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机制,计划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电话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举办不少于4次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参加的业绩说明会及多场投资者交流会。同时,充分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促进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提上新高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2023年12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公司将持续加强规范运作,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长远稳定发展。
公司始终把ESG理念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指引标准,不断深入探索、践行ESG理念,全面构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格局,着力打造“共创共享”的企业文化。2023年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修订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层级的工作职责。公司近三年持续披露年度ESG报告,先后荣获“2023上市公司ESG先锋践行者”“核心竞争力ESG企业之星”等荣誉。2024年,金徽酒将持续深入践行ESG理念,总结ESG实践经验,加强ESG发展体系建设,坚持做一家负责任、有担当、充满正能量的上市公司。
金徽酒自上市以来,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等多层级多维度对“关键少数”在资金占用、担保、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同时,上述“关键少数”积极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加强规范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2024年,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强化“共创共享”企业文化,提高凝聚力。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及薪酬考核政策。未来将积极监督“关键少数”遵守相应承诺,压实责任,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继续专注主业,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定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二号——酒制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现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2.公司根据销售区域白酒市场结构、消费者购买能力等以出厂价划分产品档次,其中:300元/500ml以上的产品主要有金徽年份系列、金徽老窖系列等;100-300元/500ml的产品主要有柔和金徽系列、金徽正能量系列、世纪金徽五星等;100元/500ml以下的产品主要有世纪金徽四星、世纪金徽三星、世纪金徽二星、金徽陈酿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03,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96%,购买的最高价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8.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777,01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根据已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因公司当日下午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选举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周志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周志刚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事前资格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聘任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廖结兵先生、王永强先生、唐云先生、郑飞先生、黄小东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岁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岁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财务总监谢小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认为谢小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利平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定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周志刚先生、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选举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董事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聘任周志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廖结兵先生、王永强先生、唐云先生、郑飞先生、黄小东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任岁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且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谢小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吴利平先生为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张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周志刚,男,1974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天水市洛坝铅锌矿会计主管、甘肃徽县锌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被评为甘肃省第七届“优秀青年企业家”,2010年被评为“甘肃省劳动模范”,当选为甘肃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甘肃省工商联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副主席,政协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023年2月至今担任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石少军,男,1985年7月出生。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投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2017年11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王宁,男,1985年5月出生。曾任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销售大区经理、柔和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金徽酒兰州销售有限公司、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西藏金徽实业有限公司、金徽成都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廖结兵,男,1979年10月出生。曾任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广州珠江云峰酒业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北京盛初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4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金徽酒销售西安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徽(上海)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王永强,男,1966年4月出生。曾任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河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唐云,男,1974年12月出生。曾任徽县柳林铅锌选矿厂车间主任、徽县鸿远矿业有限公司厂长、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经理、公司生产部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3月当选为甘肃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郑飞,男,1979年6月出生。曾任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IT部项目经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协同商务事业部高级项目经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科技部IT总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数字官;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黄小东,男,1985年2月出生。曾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计经理、甘肃成州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经理、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公司供应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徽县金徽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徽(海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张斌,男,1983年6月出生。曾任北京大都阳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公司物流中心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共事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
谢小强,男,1974年1月出生。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天水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华联商厦财务部长、天水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金徽酒徽县销售有限公司、金徽酒徽县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任岁强,男,1988年10月出生。曾在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证券事务部任职;2017年4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利平,男,1965年9月出生。曾任甘肃省文县国家税务局、成县国家税务局正科级干部,2017年8月退休。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张培,女,1989年8月出生。曾任公司证券法务部业务主管;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26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5月24日届满。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2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7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的议案》。
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的4,928,571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20年5月,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转增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42元,转增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至6,40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2022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2022年6月28日-7月15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5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203,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二级市场环境状况等因素,拟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24日。
本次延期后,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至0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5:00-16: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通过文字直播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长、总裁周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史永先生,副总裁石少军先生,财务总监谢小强先生,董事会秘书任岁强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1.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4日(星期三)至0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