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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西贵港抽水蓄能电站的 公告欧洲杯直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使得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建设广西贵港抽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1.安全生产风险。广西贵港抽蓄项目属于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工期长,施工作业点多面广,工程建设中存在安全生产风险。2.工期延长风险。广西贵港抽蓄项目投资尚需履行用林、用地的政府审批手续,项目可能因相关手续审批延期,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长。3.投资超概算风险。工程建设中可能因未预见情况导致投资超概算。
广西贵港抽蓄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境内,规划总装机容量120万kW,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广西区“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贵港市为桂东南区域重要的负荷中心,是“钦北防”区域火电、海上风电、核电等电力送往内陆的第一落点,广西贵港抽蓄项目紧邻贵港市,建成投运后将进一步提升广西电网调节能力,促进贵港区域新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广西贵港抽蓄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并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新能〔2023〕1163号)。
2024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贵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建设广西贵港抽蓄项目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西贵港抽蓄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境内,距贵港市中心、南宁市的直线万kW),项目可研概算总投资81.17亿元。
广西贵港抽蓄项目已取得移民安置规划、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支持性文件。
贵港市为桂东南区域重要的负荷中心,广西贵港抽蓄项目紧邻贵港市,地理位置较优,建设条件较好,接入系统便利,建成投运后将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进一步提升广西电网调节能力,促进贵港区域新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同时,项目单体投资大、运营期税收稳定,可有力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改善项目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就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建设广西贵港抽蓄项目是必要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以下简称“633号文”)规定,本项目执行两部制电价,电量电价在没有现货市场的地区,抽水电价可参照燃煤发电基准价75%执行,上网电价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容量电价按40年经营期、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5%核定,核价参数对标行业先进水平确定。
633号文明确,政府核定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广西贵港抽蓄项目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容量电费收入有保障。
广西贵港抽蓄项目电量电费将按照抽发电量与规定的电价,据实与广西电网公司结算。
投资建设广西贵港抽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规划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收入、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西贵港抽蓄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公司将与关联方广西电网公司产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价格由国家定价。
(一)安全生产风险。广西贵港抽蓄项目属于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工期长,施工作业点多面广,工程建设中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二)工期延长风险。广西贵港抽蓄项目投资尚需履行用林、用地的政府审批手续,可能因相关手续办理延期,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使得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建设广西灌阳抽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1.安全生产风险。广西灌阳抽蓄项目属于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工期长,施工作业点多面广,工程建设中存在安全生产风险。2.工期延长风险。广西灌阳抽蓄项目投资尚需履行用林、用地的政府审批手续,项目可能因相关手续审批延期,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长。3.投资超概算风险。工程建设中可能因未预见情况导致投资超概算。
广西灌阳抽蓄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境内,规划总装机容量120万kW,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广西区“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桂林为广西桂北区域新能源基地,广西灌阳抽蓄项目位于广西桂北区域,建成投运后将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广西灌阳抽蓄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并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灌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新能〔2023〕1051号)。
2024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灌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建设广西灌阳抽蓄项目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西灌阳抽蓄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境内,距桂林、南宁市的直线万kW),项目可研概算总投资80.47亿元。
广西灌阳抽蓄项目已取得移民安置规划、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支持性文件。
桂林为广西桂北区域新能源基地,广西灌阳抽蓄项目位于桂北区域,地理位置较优,建设条件较好,接入系统便利,建成投运后将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进一步提升广西电网调节能力,促进桂林地区新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同时,项目单体投资大、运营期税收稳定,可有力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改善项目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就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建设广西灌阳抽蓄项目是必要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以下简称“633号文”)规定,本项目执行两部制电价,电量电价在没有现货市场的地区,抽水电价可参照燃煤发电基准价75%执行,上网电价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容量电价按40年经营期、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5%核定,核价参数对标行业先进水平确定。
633号文明确,政府核定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广西灌阳抽蓄项目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容量电费收入有保障。
广西灌阳抽蓄项目电量电费将按照抽发电量与规定的电价,据实与广西电网公司结算。
投资建设广西灌阳抽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规划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收入、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西灌阳抽蓄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公司将与关联方广西电网公司产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价格由国家定价。
(一)安全生产风险。广西灌阳抽蓄项目属于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工期长,施工作业点多面广,工程建设中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二)工期延长风险。广西灌阳抽蓄项目投资尚需履行用林、用地的政府审批手续,可能因相关手续办理延期,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一)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0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广州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刘国刚、李定林、曹重、张昆4位董事现场出席,杨璐、胡继晔、陈启卷3位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由刘国刚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杨昌武、杨伟聪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玉林抽水蓄能电站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灌阳抽水蓄能电站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西贵港抽水蓄能电站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网战新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刚、李定林、曹重、张昆回避表决。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南网战新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刚、李定林、曹重、张昆回避表决。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董事、总经理李定林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董事、总经理李定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此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范晓东,男,1972年4月生,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企业专职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2020.01-2022.0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副总经理;
2022.07--2024.0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产业金融部总经理;
高磊,男,1972年6月生,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
2008.05-2012.0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价格处副处长;
2012.01-2014.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价格处处长;
2019.09-2022.0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2022.03-2024.0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副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使得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建设广西玉林抽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1.安全生产风险。广西玉林抽蓄项目属于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工期长,施工作业点多面广,工程建设中存在安全生产风险。2.工期延长风险。广西玉林抽蓄项目投资尚需履行用林、用地的政府审批手续,项目可能因相关手续审批延期,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长。3.投资超概算风险。工程建设中可能因未预见情况导致投资超概算。
广西玉林抽蓄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境内,规划总装机容量120万kW,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广西区“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广西玉林抽蓄项目紧邻玉林负荷中心,建成投运后将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进一步提升广西电网调节能力,促进“钦北防”区域新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广西玉林抽蓄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并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新能〔2023〕1161号)。
2024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玉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资建设广西玉林抽蓄项目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西玉林抽蓄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境内,距玉林、南宁的直线万kW),项目可研概算总投资83.12亿元。
广西玉林抽蓄项目已取得移民安置规划、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支持性文件。
广西玉林抽蓄项目紧邻玉林负荷中心,站点地理位置较优,建设条件较好,接入系统便利,建成投运后将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进一步提升广西电网调节能力,促进“钦北防”区域新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同时,项目单体投资大、运营期税收稳定,可有力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改善项目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就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建设广西玉林抽蓄项目是必要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以下简称“633号文”)规定,本项目执行两部制电价,电量电价在没有现货市场的地区,抽水电价可参照燃煤发电基准价75%执行,上网电价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容量电价按40年经营期、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5%核定,核价参数对标行业先进水平确定。
633号文明确,政府核定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广西玉林抽蓄项目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容量电费收入有保障。
广西玉林抽蓄项目电量电费将按照抽发电量与规定的电价,据实与广西电网公司结算。
投资建设广西玉林抽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规划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收入、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西玉林抽蓄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公司将与关联方广西电网公司产生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价格由国家定价。
(一)安全生产风险。广西玉林抽蓄项目属于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工期长,施工作业点多面广,工程建设中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二)工期延长风险。广西玉林抽蓄项目投资尚需履行用林、用地的政府审批手续,可能因相关手续办理延期,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南网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南网战新基金”)。
●投资金额: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金额不超过1.00亿元,预计占南网战新基金一期计划认缴规模的2.5%,占认缴总规模的2%。
●本次投资属于公司与同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投资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最近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累计为8.55亿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公司投资1.01亿元参与设立南网越秀双碳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全资子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0.44亿元向深圳供电局收购潭头站电池储能项目,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6.1亿元,以及本次公司投资1亿元参与设立南网战新基金。
1.基金处于筹备设立阶段,部分合伙人暂未确定,或暂未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合伙协议尚未签订,设立基金的基金规模、出资占比及投委会席位等尚存在不确定性。签订合伙协议后尚需履行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主要从事资产领域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未能找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3.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5.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设立、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情况,敦促基金管理人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最大金额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即人民币1.00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努力拓展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南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基金”)以及南方电网公司部分全资、控股企业,联合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外有关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南网战新基金。现将本次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南网战新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公司与南网基金以及南方电网公司部分全资、控股企业认缴出资30%,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外有关企业认缴出资70%。
南网战新基金采用分期募集方式,每期募资金额视实际市场情况而定。根据目前合伙人意向,一期计划认缴规模为40亿元,其中公司认缴1亿元。基金若之后开展扩募,连同一期的认缴规模合计将不超过50亿元,届时公司不再新增认缴金额。一期募资认缴计划具体如下:
[注]:公司出资占比2.50%是按照南网战新基金一期计划认缴规模40亿计算。
合伙人出资情况最终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合伙协议签订前合伙人投资金额如有调整,公司保持认缴额不变,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出资总额不超过认缴总额30%的原则,相应调整有关合伙人出资额。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三位非关联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最近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为8.55亿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本次投资的南网基金以及南方电网公司部分全资、控股企业均受公司控股股东南方电网公司控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方电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12个月,除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之间发生购买、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南网基金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74631,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南网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12个月,除公司与南网基金共同发起设立南网越秀双碳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公司与南网基金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
佳朋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佳朋基金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基金名称:南网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基金期限:存续期为10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投资期结束后基金不再对外投资,退出期结束后,如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退出期1次,延长不超过2年。
投资范围:重点投向储能、新能源、数字电网、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南网基金为南网战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负责南网战新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等工作。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根据募资情况与各合伙人协商确定,其中公司不委派投委。
投委会决策项目投资、退出、分红等事项,投委会审议事项须获占有效票数2/3以上(不含本数)的同意票方可执行。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10年,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剩余期限为退出期。经营期限内,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益先支付合伙企业费用,后归还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金额,并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投资标的情况,选择适当的退出模式,并上报投委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公司在符合上市条件时可以申请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将被投资公司的股份、股权、资产或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与被投资公司或其大股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其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回购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权;被投资公司清算。
通过参与设立南网战新基金,公司可以以资本为纽带,建立互利共赢产业合作生态圈,有效促进内外部资源的优化整合,共享合作方在各自领域内的专业优势,以产融结合的方式支撑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同时,参与设立南网战新基金,可以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丰富资本运作手段、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投资的标的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共同投资,公司与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系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旨在推动战新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各投资方出资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南网战新基金将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及利益冲突。本次共同投资不存在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事项。
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网战新基金的议案》,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网战新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三位非关联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最近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8.55亿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交易预计已经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增加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交易预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交易预计基于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预计增加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24年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含南网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66,000.00万元。2024年1-5月实际发生21,275.27万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测算拟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61,000.00万元,增加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27,000.00万元(不含与南网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额)。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新型储能服务、委托开展票据贴现服务、提前偿还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本金、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未包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规定,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交易。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4年拟增加其他(票据业务)预计额度25,000万元为年内预计开具商业票据的票面金额,票面金额通过关联方支付给公司相关业务的供应商,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金额不超过贴现费用,贴现费用利率参考票据贴现当日商业银行市场公开报价确定。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广东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电力设备、电力器材的销售、调试、检测及试验;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监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电力教育和业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服务;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认证咨询;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子认证服务;认证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网碳资产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789万元,净资产为10,392.61万元,资产负债率3.6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4.98万元,净利润231.11万元。
南方电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之情形。
广东电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碳资产公司均由南方电网公司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之情形。
南方电网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位列世界500强企业第83位。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碳资产公司以及其他关联人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状况稳健。一直以来,上述关联人均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提供新型储能服务、委托开展票据贴现服务、提前偿还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本金、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
各项交易遵循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或根据关联方提供服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支付费用。
为维护交易各方利益,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履行必要的程序,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交易协议。
公司向关联人新增提供新型储能服务,由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控制的广东电网公司等作为公司经营区域内唯一电网运营商,同时也是区域内的新型储能企业最主要的结算对手方,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委托开展票据贴现业务、提前偿还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本金、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具有一定专业性,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公司在开展日常关联交易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有关采购和销售程序,保障程序合规、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合作的关联方均为诚信经营的优质企业。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最近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8.55亿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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